根据《关于开展“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”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企业申请、促进会审查、专家审核、省科技厅审定等流程,现将第二批拟获得“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”企业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17年9月20日起至2017年9月26日止,为期7天,公示如无异议,促进会将予以确认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,应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和促进会提出。以单位名义提出的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提出的,须签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。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省科技厅条件处
联 系 人:凌家俭 025-57715340
联系地址: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
邮 编:210008
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
联 系 人:高冉晖 025-52632391
联系地址:南京市龙蟠路171号
邮 编:210042
附件:关于公示第二批拟获得“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后补助”企业的通知.pdf
江苏省企业研发机构促进会
2017年9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