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中市“加快创新转型,提高发展质量”的要求口号提出后,市科技局积极响应,立即研究制订了创新驱动发展工程实施方案。通过实施“七大行动”全力驱动全市创新转型,着力营造“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的良好环境,激活众创思维开辟众创空间,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。
一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。一方面,大力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。坚持政策引领、发挥市场导向,完善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,加快培养一批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企业。另一方面,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。围绕汽车、电子信息、高端装备、现代化工等优势产业,以项目带动、资源整合、产学研联盟等多种方式,开放引进与巩固提升现有企业技术中心。
二是创新平台升级行动。一是加速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。制定孵化器后补助扶持措施,支持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、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,建立孵化器运营绩效评价机制,提升创业服务环境和能力。二是加快构建开放创新创业平台。鼓励企业、投资机构、行业组织等社会力量为主构建市场化的众创空间,对投入运营的众创空间给予一定的创业培训补贴、租金补贴和优秀项目资助。鼓励青年人才创新创业,加快形成大众创业、万众创新局面。
三是协同创新深化行动。围绕智能电气、新能源汽车、特种装备、轨道装备、新型材料、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,依托产业链上下游的骨干企业和主要集聚区域,联合高等学校、科研院所,整合技术、人才、成果和信息等资源,组建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。支持企业与高校、科研院所进行产学研协同创新,酌情考虑一定程度上的补助措施。
四是科技计划牵引行动。按照省市联动协同实施原则,从2011年开始,扬中市设立本市级科技计划。2012年发布指南,启动实施扬中市级科技计划。以政府投入为引导,带动企业加大科技投入。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,力争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、省成果转化项目、新增发明专利上继续有质和量的提升。
五是成果转化助推行动。对企业和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指导,推动科技成果加快进入市场。探索科技成果的使用权、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,鼓励职务发明人采取作价入股方式转化成果,推广“把科研人员与职务科技成果整体孵化为高技术企业”的模式,支持高校、院所科研人员领办创办科技企业。对企业和高校院所以技术入股、转让、授权使用等形式在扬转移转化科技成果,按其技术合同成交额给予补助支持。
六是创新创业人才引培行动。以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为抓手,加大政府引导和支持力度,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科技人才队伍。依托各类科研项目、产业项目和重大工程,建设一批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。坚持把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结合、直接引进与柔性引进结合,着力引进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。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,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,引进海外高层次科技人才。
七是科技金融突破行动。支持发展科技投资基金、创业投资、科技担保、科技创新券等工作。推进科技金融与重大科技创新项目、产业化项目对接,推广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。开展科技保险试点,加强与银行、担保机构合作,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。